当前,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,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时刻,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实现“社会面清零”目标任务艰巨。然而通过近期监督检查发现,仍有个别地区和单位存在人浮于事、责任悬空,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任其滋生蔓延,必将严重影响疫情防控有序有力开展。为确保疫情防控“总攻”决战决胜,现提出“十坚决十严禁”纪律要求。
一、坚决落实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对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或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。
二、坚决筑牢民本思想,始终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密切关注群众诉求,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,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、简单粗暴,或随意提高办事门槛,甚至简单“一刀切”停止服务。
三、坚决扛起防控责任,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严禁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玩忽职守,临阵退缩、行动迟缓、贻误工作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四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、干扰、影响疫情防控指令落实,或为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,为不合规的请托“行方便”“开口子”,助长歪风邪气。
五、坚决科学精准施策,着力动态清零,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,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,擅自降低防控标准或盲目采取措施,扰乱疫情期间市场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。
六、坚决做到实事求是,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报送规定,严禁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、谎报情况、遮掩问题,特别是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、谎报疫情相关情况、数据及防控工作信息。
七、坚决杜绝资财浪费,加大疫情防控物资日常管理力度,严禁在防疫物资采购、发放、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、截留私用、虚报冒领、优亲厚友、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。
八、坚决守住法纪底线,不耍特权、不搞特殊,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,参加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聚集活动,不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属旅居史、接触史等有关事项。
九、坚决遵守群众纪律,带着对沈城百姓深厚的感情去防疫、去服务,严禁对待群众颐指气使、口大气粗,态度蛮横、简单粗暴,工作不热情、服务不周到、宣传政策不耐心。
十、坚决减轻基层负担,注重换位思考,科学统筹安排,严禁要求相关部门上报不必要的数据、材料,不能随意层层加码,不搞“表格抗疫”,不给基层“添堵”,更不能让一线人员天冷又心寒。
疫情就是命令,稍有不慎、满盘皆输;防控就是责任,稍加懈怠、前功尽弃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当成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,扛牢主体责任,强化使命担当,迅速将“十坚决十严禁”纪律要求传达到位,激励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为人民而战、为使命而战、为城市而战,采取最果断最彻底的措施,用最短时间实现“社会面清零”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准确把握职责定位,聚焦重点监督检查,始终把严明的纪律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,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,及时通报曝光;对顶风违纪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从严从重从速查处;对违反“十坚决十严禁”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,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这场必胜的大仗硬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沈阳市监察委员会
2022年3月23日